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据江苏省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,8月12日,该局就近日出台的《南京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》进行解读。区政府必须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、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,取得农民的同意后,才能提出土地征收申请。对于法律允许的个别未达成协议仍可申请土地征收的情形,将“个别”比例严格限定在10%以内,兼顾保障农民权益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用地需求。(澎湃新闻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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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键词: 土地征收 集体土地征收 自然资源